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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楼市重磅利好来袭,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降首付比例,与每一位购房者密切相关。
针对此热点政策,近日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多家银行对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常见问题进行了解答,涉及首套房认定、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幅度、调整方式、调整时间等多方面,今天我们在这里给大家划几个重点。
申请降低房贷利率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首先第一点很清楚,就是首套房。
首套住房贷款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指贷款发放时利率按所在城市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执行的贷款,另一种是贷款发放时是非首套住房贷款,但实际住房情况已经符合所在城市首套住房标准。
然后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商铺等商业用房的贷款,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
你的房贷利率究竟能降多少?
政策中明确,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需要注意,这里调整的是LPR加点幅度。换句话说,就是你现在房贷利率的加点幅度,不能低于原贷款当时的加点下限。
举个例子,你2020年5月在巴中用商贷买了一套住房,办下来的房贷利率为4.85%,而当时5年期LPR为4.65%,那高出的这部分,则为20BP的加点(LPR+20BP)。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这里主要指采用LPR浮动利率的,据说固定利率也可以调整,但估计下降空间不大,到时候可以咨询当地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2019年10月8日(含)-2022年5月14日(含)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利率执行;2022年5月15日(含)-2023年8月31日(含)已发放的或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调整后的利率按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原贷款合同期限)LPR-20个基点执行。
工商银行
自2023年9月25日起,将与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就贷款执行利率进行协商调整。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执行LPR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最低可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相应期限LPR不加点,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LPR的,按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
农业银行
对于2019年10月8日(含)至2022年5月14日(含)发放的存量首套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水平调整至全国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即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的LPR(即加点幅度为0);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的,按发放时当地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执行。利率水平不高于原贷款合同期限对应LPR或不高于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房贷利率政策下限的,不作调整。农业银行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主动进行批量下调,无需客户申请。
中国银行
将于2023年9月25日起,开展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调整工作。2019年10月8日(含当日)至2022年5月14日(含当日)发放的贷款,如当地下限高于全国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当地下限;否则,如贷款利率高于全国下限,则将贷款加点幅度调整为全国下限(即LPR+0BP),如贷款利率低于全国下限则不调整。
存量房贷利率的两种调整方式有何区别?
按照央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要求,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有两种方式,一是通过新发放贷款置换,二是协商变更合同利率。
银行对此作出解释,新发放贷款置换是指由原贷款承贷银行新发放一笔贷款,借款人使用这笔贷款置换存量首套房贷。协商变更合同利率是指由借贷双方通过签订补充条款等方式,协商降低贷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
考虑到操作的便利性,银行将主要采取变更合同利率方式,具体以后续公告为准。
此前多家银行表示,正在制定相关实施细则,确保2023年9月25日起受理客户申请。虽然距离9月25日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批量调整还有几天,但是不少城市和银行动作很快,已经有粉丝跟小编说收到了银行发送的短信通知。
有个成都的粉丝跟我说,自己的执行利率将由LPR+143BP调整至LPR+OBP,算下来一个月可以省下1456元,一共可以少还利息18.5万元。之前高利率上车的买家总算可以喘口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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